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招聘教师75人公告(2)
(2)《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同底一寸照片2张(技能岗位)、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且教师资格证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提交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定向招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进行公示。
(4)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供现聘用单位及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同时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模板见附件)。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缴费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审查合格当场缴纳考务费,技能岗位70元,非技能岗位40元,为方便应聘者报名,请考生自备零钱。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的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黄河以北小学语文”定向招聘计划调整为“黄河以北小学语文”非定向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 非技能学科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
(一) 技能岗位
1. 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布。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费40元,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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