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漯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22人)(2)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限专业的岗位加试写作,人才紧缺岗位增加实际操作,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教师岗位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⑵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⑶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试讲)
⑴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
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和人才紧缺岗位,简化考试程序,原则上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试讲)。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控制面试(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5:1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课题,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
⑶面试(试讲)资格确认。取得面试(试讲)资格的考生,须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试讲)资格确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提供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面试(试讲)资格确认及领取面试(试讲)通知书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 gov.cn)通知。
逾期不参加面试(试讲)确认或不领取面试(试讲)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试讲)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或取消面试(试讲)资格后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⑷面试(试讲)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⑸面试(试讲)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试讲)通知书参加面试。
3.加试
⑴有加试环节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
⑵加试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 gov.cn)通知。
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加试。
4.实操
⑴实操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
⑵实操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 gov.cn)通知。
5.考试总成绩
⑴无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试讲)成绩×40%。
⑵有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
⑶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⑷人才紧缺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50%+实操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实操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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