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鹤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9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
2016年河南鹤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人才91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考的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