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菏泽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00人公告(2)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菏泽学院学校网站(http://www.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及《菏泽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wq@163.com。
咨询电话:0530-5525744 5525942。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并能够正常毕业;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人员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心理测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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