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力资源社保服务平台招聘37人公告(2)
(一)报名时间:7月4日— 8日,上午8:30—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市就业局一楼收发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 4张。报名时需如实填写《鸡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报名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就业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准考证7月1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2016年7月16日上午9点到11点参加人社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报考协理员岗位和档案托管中心岗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基本公文写作,服务礼仪及计算机操作;报考文秘岗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机关应用文写作及相关知识;出题和评卷工作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部门完成,笔试成绩按总成绩的70%计算。
(五)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2:1入围后,市就业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进行面试,要求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强,身体健康无残疾;面试成绩按总成绩的30%计算。
四、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1、被聘用的协理员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月1389.50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录用后获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工资增加50元,获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原工资基础上增加100元。
2、被聘用的档案托管中心工作人员和文秘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527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聘用管理
协理员、档案托管中心工作人员、文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被聘人员上岗后与相应用人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被聘用人员因疾病、伤残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的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和被聘用人员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本人提出辞职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必须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后,才可按规定提出调整申请。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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