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招聘社区公共服务人员69人公告
根据《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1]43号),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招聘社区公共服务人员69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会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襄阳市户口(其中高中文化程度仅限市区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经从网格员工作岗位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三年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1日—7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区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咨询电话:0710-3823010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费用。
1、应聘人员须持户口本、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实行按社区招聘,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城区的一个社区报名,选择2个及以上社区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
5、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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