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苍南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181人公告(2)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5.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由考生根据各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要求,在报考的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县妇幼保健院均为差额管理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均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ww.cnwsjsj.gov.cn/)发布,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7- 64703398 0577-68881517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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