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伊犁州招聘45名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公告
2016年新疆伊犁州招聘45名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公告已经公布,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7月12日11:00至7月16日18:00。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伊犁州招聘45名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印发<2016年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6〕86号)有关要求,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27名教师)。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岗位人员(简称内派服务管理教师)根据内地新疆籍学生管理工作需要,由自治区分类派往内地高校、内高班办班学校、内职班办班学校开展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内派服务管理教师在内地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内派工作期满后,返回原设岗单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生源或户籍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含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新疆生源或户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3.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培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1日至1998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伊犁州内地新疆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职位表》,考生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
7.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及普通话水平或民族汉考(MHK)等级水平。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并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招聘考试,则必须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缴费
1.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7月12日11:00至7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4.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5.其他
(1)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2)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3)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报名结束后填报信息无法修改。报名时按需选择加分项目,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以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笔试侧重考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时事政治、分析和写作能力,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主;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答题要求: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5)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自2016年7月23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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