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安全协管员291人公告(2)
(三)面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男、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命题委托市权威考试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男、女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录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结合招聘实际需要执行。
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各分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六)公示与录用
确定的拟聘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由分局上报培训计划后统一进行培训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四、咨询电话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2878630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
标签: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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