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公告(3)
五、体检、验证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报名人员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对考生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进行真实性检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验证合格后,进入政审环节。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政审材料。
体检、验证或政审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验证、政审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366092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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