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2016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是天津市高职示范学院。学院占地671亩,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办学资产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资产6136万元,在校学生近万人;学院拥有各种先进的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使学院具备了国内一流的教学管理水准。学院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申泮文教授等十几位全国著名的专家学者作为教育教学的领军人物,通过不断强化教育教学质量,使我院教育教学水平不断上升,社会声誉不断提高。
主要职能是: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理工类/经济管理类/艺体类/文史类)等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技能培训/学术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 招聘岗位名称:专技岗(一线教师)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本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讲授及相关科研工作
(二) 招聘专业及数量:共计 9人。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1人,设计学(工业设计方向)相关专业1人,动力工程相关专业1人,物流管理及相关专业1人,化学工程与工艺相关专业1人,体育教育训练学相关专业1人,土木工程相关专业1人,药学类相关专业1人,物联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或计算机应用技术相关专业1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6、凡高校毕业生应聘,需具备本专业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7、凡企业、高校在职人员应聘,需具备本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先学历),并同时具备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条件;年龄在40岁以下,业绩、技术、能力突出。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 3 月31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bhzy.net.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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