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10人)(2)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组成,总分250分。其中:笔试150分,占总分的6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100分,占总分的4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平遥县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见附件2)
准考证请于2016年8月6日、7日两天登录报名网址打印,笔试时间2016年8月8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详情在平遥教育网(http://py.jzedu.net)、平遥县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查询。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为拟聘人数的2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专业课成绩高者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小学四年级内容。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0分钟。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各专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取舍,笔试成绩也一样的按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决定取舍。在此基础上如还有并列,由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取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各专业按照考试成绩分别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政府网和平遥教育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分配和岗位培训
按考试成绩择优分配各专业人数的10%到城内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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