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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公告(2)

A+ A- 2016-07-29 14:31  |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田志英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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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面试

  面试由兵团医院组织实施,兵团卫生局全程监督。面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职位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招聘职位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注意事项

  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xbrs.gov.cn)于8月29日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9月6日在规定的地点集中,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兵团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兵团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兵团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t.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xbrs.gov.cn)公示一周,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和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兵团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兵团卫生局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考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三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兵团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兵团医院人力资源部:0991-2668565、2668515

  联 系 人:王老师 史老师

  监督电话:兵团医院纪检监察室:0991-2668416

  兵团卫生局监察处:0991-289032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32号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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