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考试(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采用闭卷方式,汉语言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2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和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可根据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职位。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招录职位分别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兵团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兵团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t.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xbrs.gov.cn)、兵团安监局网站(网址:http://ajj.xjbt.gov.cn)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人事司、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监督与回避
自觉接受监督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991-2358527,传真:0991-235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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