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明大田县属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4)
七、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余育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叶增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汝传(县委编办主任)
章宗炼(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林添江(县卫计局监察室主任)
林昌海(县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员:高石麟(县中医院院长)
陈永晶(县卫计局局长)
林其汉(县医院院长)
林大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郑雪珍(县疾控中心主任、卫生监督所所长)
巫仕禄(县民生医院院长)
田仁芳(县水利局局长)
田是告(县环保局局长)
吴高勇(县财政局局长)
林宗镇(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育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伟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2.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大田县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7305689、7320987、7320818。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的问题,正常上班时间请与县公务员局(电话:7267095、7243927、7222191)联系。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大田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大田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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