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蓟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名(2)
(三)笔试
2016年8月18日至19日,进入笔试人员登陆蓟县卫计委综合信息网(www.tjjxwsj.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6年8月27日在蓟县卫计委综合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一同进入面试。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直接进入面试。2016年8月30日至31日,进入面试人员登陆蓟县卫计委综合信息网(www.tjjxwsj.gov.cn)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6年9月(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委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资格审核、考察
体检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了解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考生必须按时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
因体检、资格审核、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招聘人数空缺情况时,可以进行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出现成绩并列,一同递补,进行再次体检、资格审核、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蓟县卫计委综合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职位确定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计划确定相应招聘岗位。专科毕业生面向卫生院。
岗位确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医生在聘用后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为保证卫计系统人才队伍稳定,2016年正式聘用的医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为8年的聘用合同(含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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