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奎屯公路管理局补录招聘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97名公告
2016年新疆奎屯公路管理局补录招聘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97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9日-8月1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奎屯公路管理局补录招聘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97名公告
根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有关补充招聘工作要求,奎屯公路管理局对所辖收费站面向奎屯、乌苏、克拉玛依、新疆生产兵团农七师户籍及农村户籍公开进行补录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9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奎屯公路管理局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奎屯、克拉玛依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和专用公路的养护管理、收费服务等工作。奎屯公路管理局现下设4个公路分局、13个收费站和6个服务区,现有在职职工1037人(其中聘用制聘收费员660人)。
此次公开补充招聘是为奎屯公路管理局所辖的奎屯收费站、天北收费站、克西收费站、西郊收费站、克南收费站、克拉玛依收费站、小拐收费站、乌尔禾收费站、白碱滩收费站、百口泉收费站、乌尔禾匝道收费站补充招聘聘用制收费员。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要求:奎屯、乌苏、克拉玛依、新疆生产兵团农七师户籍及农村户籍适龄人员;报名以户籍或长期居住地(办理当地居住证一年以上)为主。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0米及以上,女身高1.55米及以上。
3、年龄要求:岗位要求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的,(起止日期1998年7月1日至1986年7月1日出生)。具体详见《奎屯公路管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4、学历要求:收费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基础汉语水平及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相对特殊(收费站距离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妊娠期、产期、哺乳期女性不适合报考,建议男性报考。
8、须服从岗位分配。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校学生和现役武警、军人不得报考。
2、自2011年6月1日(含6月1日)之后因个人原因单方面从奎屯公路管理局辞职的聘用制收费员不得报考。
3、被奎屯公路管理局开除、辞退的聘用制收费员不得报考。
4、受刑事处罚尚未解除不得报考。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工资待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收费公路聘用制人员薪资管理办法(试行)》(新交政〔2013〕7号文件)的要求发放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养老、生育、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三类地区高中学历试用期未扣社保月收入为3240元,转正后为3295元)
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各项条件,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实报名,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考生自负后果。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在奎屯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ktglj.cn)、奎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9日-8月1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乌苏市、克拉玛依市报名、资格审查点设在所在县市公路管理分局。奎屯市报名、资格审查点由奎屯公路管理局设在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考生提前在网站下载填写《奎屯公路管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笔试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资格审查时备用。
4、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携带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5、资格审查内容:按照招聘简章公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毕业证、报名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在编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笔试相关费用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7、注意事项
(1)考生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得更改。
(2)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和笔试时均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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