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28人
根据宁阳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28人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的;2015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9:00-8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8月9日11:00-8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ny.gov.cn(宁阳县人民政府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8月9日11:00—8月13日16: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主管机关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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