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滨州市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61人公告
依据《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3〕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 16个用工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滨州市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61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的范围为户籍在市本级、滨城区、开发区和高新区且从未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并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6、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职称等条件;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在这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市就业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一份;
(2)身份证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一份;
(3)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1张;
(4)《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现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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