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公告(52人)(4)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生档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与企事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举报电话:0476-8333110 15704760110
十二、其他
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律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互联网及社会上的一些虚假宣传、恶意炒作,以免上当受骗。
2016年度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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