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铁路局招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告(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仅接受应聘人员本人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无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他人代交简历。
2.应聘人员应保证有关报名信息和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因关键信息错误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各阶段入围情况,将通过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站内信息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应聘的,均视为自愿放弃。未进入资格复审或面试环节的毕业生恕不通知,如有应聘意向可继续关注下一次招聘公告。
4.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本次招聘不提供住宿安排,请应聘人员自行妥善安排食宿及行程。
6.呼和浩特铁路局人事处保留对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7.报名咨询电话:0471—2242731、2241131,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呼和浩特铁路局人事处
2016年8月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