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聊城市教育局聊城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现将2016年聊城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聊城市教育局聊城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四)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12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9:00—12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12月19日11:00—12月23日12:00
报名网址:www.lcedu.cn(聊城教育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12月19日11:00—12月23日12:00
《2016年聊城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19日11:00—12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