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聊城市教育局聊城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公告(3)
七、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在附件1中查询。
附件1-2016年聊城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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