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毕节市黔西县卫计系统招聘9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整个招聘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0857-4244829(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57-4222403(黔西县纪委信访室)
0857-4221700(黔西县卫生计生局纪检组)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面试和体检时间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