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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合川区面向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16人)

2017-02-07 10:15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重庆市合川区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

  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合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为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合川区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3.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各科无补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

  (2)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层次专业奖学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前一日)。

  3.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必修课程成绩情况、奖学金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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