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公告
2017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2月21日,报考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考缴费:
2017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公告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关于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2月18日至1999年2月18日期间出生)之间;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7年2月18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人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2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9:00—2月21日16:00
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7年2月18日11:00—2月22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zzhrss.gov.cn/web/rsks)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8日11:00—2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