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绥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人公告(3)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和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反报名,笔试、面试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考试。
附件2:2017专业指导目录
文章来源:http://www.suibin.gov.cn/plus/view.php?aid=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