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冷水江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人公告(5)
十三、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笔)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名单均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按规定进行公布。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要求实施,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拟聘用人员在接到前往领取录聘通知书的通知后15
天内而未予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录聘通知书后,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冷水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引进过程全程监督,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和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的,其招聘结果无效并责令清退所招聘人员,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中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四)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在公开考试招聘、引进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冷水江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因未按要求提供考核材料及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及伪造或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予以纪律处分。
十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公开招聘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其参加冷水江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对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六、本方案由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人社局 0738—6973608
0738—6973603
附件:
《冷水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sjrsj.com/Item/Show.asp?m=1&d=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