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艺术学院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公告(3)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在艺术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
专业考核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专业考核成绩按60%的比例折合计算。采取现场说课、技能展示和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基本技能。专业考核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专业考核组(不少于7人),由学院领导和相关专业专家担任考官。专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专业考核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70%、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40%、非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60%折算。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教学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教案(教学理论、方法)、课堂教学(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板书等授课能力)、答辩(知识面、理论功底、科研成果)等,还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非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知识面及专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非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艺术类教师岗位:专业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非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公布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折合成绩及总成绩排名。
九、体检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十、考察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艺术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斯尔哈孜•布兰拜(新疆艺术学院纪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256590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xjart.edu.cn/s/21/t/45/34/f9/info135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