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闽侯卫计系统招聘159人公告
2017福建闽侯卫计系统招聘159人公告
为加强闽侯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医院建设步伐,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规定,2017年,闽侯县卫计系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9名(其中:闽侯县招聘156名,高新区招聘3名,总共15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159人)
详见:《2017年闽侯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fzrcsc.com)、闽侯县政府网(www.minhou.gov.cn)等相关网站同时公布,并在闽侯县电视台滚动播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4、招聘范围为全国,招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外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卫生技术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以及卫生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本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5、岗位要求的毕业生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之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6、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在国家学信网、省教育厅网站可查询。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9、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24:0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核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7年8月10日9:00~2017年8月16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8月17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7年8月10日9:00~8月17日18:0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8月25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