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南昌青山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51人公告(2)
四、待遇
(一)区站东街道办事处:
选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1900元,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选聘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人均年薪4万余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三)区投资促进局:
选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间月工资22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3200元,同时年终视工作绩效酌情奖励,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选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3500元,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其它事项
1、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考务信息,通过网上公告和电话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88117616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