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合肥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
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的批复》(合编办[2017]325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从市属学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遴选工作人员2名,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遴选教研员2名(详见附件1《2018年合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合肥市属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学历、专业和任职经历。
5.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6月13日合肥教育信息网(http://www.hfjy.net.cn/)发布遴选公告及岗位表。整个遴选工作中,将及时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有关遴选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现场报名。本次遴选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合肥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从市属学校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其所在学校审核。所在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现实表现,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25日至29日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1320室(联系人:李德凯,联系电话:63505251)。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将不再接收。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初选小组对照公开遴选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