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合肥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2)
(三)考试和考察
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理论、心理学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按50%的权重计入总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间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岗位适配程度。由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按50%的权重计入总分。
以上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总分排名,每个遴选岗位取前两名作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第二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市教育局成立考察组,深入学校对入围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职位的适应度,综合分析考察对象各方面表现,做出客观公正评价。
3.研究决定及聘用。提请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遴选人员入职后纳入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51-63505251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附件:
2018年合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合肥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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