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选5人公告(3)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对象(如递补对象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㈧审批、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两周年。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本次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附件:
附件1.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