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临高县公安局招聘留置陪护机构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因工作需要,临高县公安局现委托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开展留置陪护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1.招聘人数:招聘辅警人员共计30人(其中:男性辅警24名,女性辅警6名)。
2.工作岗位职责:协助民警开展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对象的安全监管和陪护工作,完成县纪委、监察委以及县公安局安排的其他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招聘计划如下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本次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必须服从临高县公安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优先考虑退伍军人,主要条件如下;
1.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3年7月13日至2000年7月12日间出生),退伍军人或荣立过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过公安、政法、司法类院校及军校培训(需提供证书或结业证明),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7月13日至2000年7月12日间出生);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高要求:女性净身高155cm(含)以上,男性净身高165cm(含)以上,报名时测量身高。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同等条件下,报考者居住地在临高县的优先考虑录用。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7)216号)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8个环节。
本次考试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总成绩,并作为主要考核标准,按1:1的比例确定30名入围人员,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