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博乐市招聘教师36名公告(2)
㈡面试
组织考生进行面试(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1.学前教育特岗教师面试程序:
⑴汉语授课及答辩(80分)
由考生事先自行准备幼儿园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共5节教学活动设计,教学设计一式三份。现场由考官在5节教学活动设计中任意抽取一节进行授课,(70分)时间20分钟;考官同时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时间10分钟,分值10分。
⑵幼教专业技能测试(20分)
考试形式分为自弹自唱(考生必考项目),舞蹈及简笔画(考生任选一项),时间10分。
2.义务教育段特岗教师面试程序:
⑴面试考核项目:教案设计(10分)、教法学法(15分)、教学过程(50分)、教师素养(15分)、答辩(10分),总分100分。
⑵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准备所对应学段(高中段:高一年级2节、高二年级1节;初中段:七、八、九年级各一节;小学段:高、中、低段各一节)一式3份教学设计,现场由考官抽取3节教学设计中任意一份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⑶应变能力测试。由考生随机从题库中抽出一道题现场做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㈢成绩公示
在面试完3个工作日后,面试成绩将于博乐市双湖网站进行公示。
㈣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㈤调剂
调剂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闱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本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招聘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㈥公示
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博乐市双湖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㈦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博州教育局统一部署,由各博乐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由待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㈧聘用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博乐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博乐市教育局。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特岗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考试。
今年新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后,将选拔一部分教师到南疆四地州农村幼儿园支教一年。
三、特岗教师政策
㈠特岗教师报到时报销来博交通费用;并由当地教育部门安排教师周转房居住。
㈡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在工资、津贴、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博乐市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㈢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
㈣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按原定编制、岗位,由市党委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财政部门核拨人员经费。
㈤资金安排。特岗教师在3年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
博乐市教育局人事办:0909-2285575
博乐市教育纪工委:0909-2286393
网址:
博乐市双湖网: http://www.blsd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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