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省亳州市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7人)
根据工作需要,为畅通基层人员上升通道,增强激励效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单位决定面向全市三县一区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原则。
(三)坚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7名,详见职位计划表。
三、选调范围
(一)报考机关及参公单位
亳州市三县一区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事业单位
亳州市三县一区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可以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能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 报考机关、参公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
3.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