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1人)(2)
2、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3、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关于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及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15-8322025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咸安区公务员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区公务员局一楼)。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并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参加2018年度全国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效证明,可报名。
3、“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两类人员”)享受加分政策,应提供服务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考核材料,并填写《咸安区“两类人员”服务情况审核表》(附件3)。报名时没有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6日到咸安区公务员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