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1人)(3)
五、笔试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急需短缺人才岗位,可适当放宽1:2开考)。
1、笔试形式与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 100分,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根据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分为卫生专业技术和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二大类。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为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人文医学;专业知识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其中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10%,专业知识占90%。
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湖北省2018版)(附件4),分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二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总分100分,各占50%。
笔试专业知识按报考岗位及专业分类,详见附件1《岗位表》。
2、笔试时间:
2018年9月8日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可登陆咸安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由区公务员局和用人单位发布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及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合格证及相关证明。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除咸安区在职在编正式人员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机关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机关。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