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屯昌县招聘卫生专业公告(53人)(2)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公告时间
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31日。
(二)报名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屯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楼(屯昌县昌盛二路127号,电话:0898-67812907)。
3.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直接登录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打印填写后,到报名点进行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5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同时在报名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证明(现场查询打印),如因毕业时间久远学历证明无法打印的,由屯昌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审定。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概不接受报名。
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直属单位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基层卫生院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以上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考生应及时登录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形式、内容及计分方法
1.考试形式: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评卷等工作由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具体承办。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卫生法规、卫生政策、时事政治、公文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由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