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鞍山市海城市公安局招聘巡特警辅警人员公告(360人)
导读:2018辽宁鞍山市海城市公安局招聘巡特警辅警人员360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9时-- 12月31日 17时。报名地点:海城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一楼接待处(海城公安局开发区新楼西侧原消防队楼,报名处有标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海城市公安局有意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特警辅警360名。具体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海城市居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94年1月1日后,2001年1月1日前);符合政审条件;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在1.72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不得有纹身。
能够驾驶大、中型客车和具有排爆专业技能、无人机操作技能的人员条件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者治安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员分布
西柳镇45男5女,南台镇32男8女,八里镇15男,英落镇18男2女,腾鳌镇45男5女,牛庄镇15男,兴海管理区20男,海州管理区26男4女,响堂管理区20男,东四管理区15男,牌楼镇招聘27男3女,王石镇15男;验军街道15男5女,孤山镇招聘17男3女。
海州、兴海、牌楼限本镇区户口,孤山镇限本镇区以外地区户口,其他镇区限本镇区和周边地区户口。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市中心医院体检证明(按照士兵入伍体检标准和内容,录用与否均体检费用自理);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公安局对面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
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9时-- 12月31日 17时。
报名地点:海城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一楼接待处(海城公安局开发区新楼西侧原消防队楼,报名处有标识)。
(三)政审、体能测试、面试。
1、政审。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对报名人员有无前科劣迹开展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对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男子: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体能测试内容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达标为合格进行考核,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面试。
(四)加分项目
(1)学历加分:取得国家承认大专、本科、研究生分别加1、3、5分(以网络查询结果作为加分依据)。
(2)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
(3)党员加5分。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加3分。
按照面试分和加分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如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经专业培训后进行考试,合格后试卷入档,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上述程序为海城市公安局招聘公安巡特警辅警人员的工作意向,实际的聘用工作将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中标的劳务派遣公司实施招聘,拟聘用人员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聘用合同,定向派遣我局公安巡特警辅警岗位;合同期满,符合相关条件者择优续聘。
四、相关待遇
(一)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941.05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工伤保险、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和个人应缴纳保险费每人每月约1141.05元),实发约工资1800元——保险费用需要按照政策调整。
(二)聘用后巡特警执勤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海城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