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省儿童医院招聘公告(79人)(2)
现场确认:应聘者网上报名后,请于3月12日-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应聘医生、护士岗位者提交执业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南省儿童医院曙光文体馆(长沙市梓园路86号)现场确认。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现场报名
3月12日-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地点:湖南省儿童医院曙光文体馆(长沙市梓园路86号)。
3月15日—5月3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湖南省儿童医院行政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应聘医师、护士岗位的应聘者,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且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在毕业后至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但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内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条件的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已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医师等资格,因未就业导致无法注册,但还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应聘医师岗位的应聘者,专业型硕士往届生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必须提交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且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及以下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序号为1—30号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5%)。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动手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