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37人)(2)
(二)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成功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综合考核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组织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计算机测试,司法警察职位还需进行体能测试。综合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待遇从优,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政工办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