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承德兴隆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52人)(3)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兴隆组织工作”微信公众号、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版,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参加下一选聘程序,等于或高于70分的,按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下一选聘程序。
(5)根据面试成绩,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参照考核考察优先次序依次审核。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通过考核考察或面试人员,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延期毕业,不能按时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及报到证(简称“三证”)的,县人才办有权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请关注“兴隆县组织工作”微信公众号、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版,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三方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免冠红底二寸照片3张,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正式毕业后,及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县人才办将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没有按时间节点,提供个人相关证书材料或没有参加相关选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初检、复检均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依次递补。
(六)政审工作
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考察或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内,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由兴隆县人才办进行审核,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由县人才办结合本人报考岗位意愿、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确定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到兴隆县工作后,须服从县人才办和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在我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兴工作,提前终止协议、离开兴隆的,按违约认定。违约除了需辞去公职、向支付部门全额退回其享受的相应安家费和其他补贴资金待遇(不含住房补贴)外,还需根据在兴入职后工作时间支付违约金不等,其中,工作不满一年的(自入职时间起,截至离职时间计算,下同),支付违约金2.5万元;工作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支付违约金2万元;工作满二年、不满三年的,支付违约金1.5万元;工作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支付违约金1万元;工作满四年、不满五年的,支付违约金0.5万元。
五、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其它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兴隆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xls
附表2:岗位报名表.xls
附表3:考生报名一览表.xlsx
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