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公告(3)
八、聘用
(一)对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送交主管部门: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聘用审核确认后,再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1390(县委监察委)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028-83336031。
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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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北川羌族自治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