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农业大学招聘公告47人(2)
六、公示与聘用
1.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等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云南农业大学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2019年国内毕业生,若至2019年11月30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 应聘“教学科研辅助岗位”的2019年国内毕业生,若至2019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4.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5. 新聘用人员须按学校要求,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团学工作,以及参加驻村扶贫、支教锻炼等工作。
6. 新招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12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各用人学院(部门)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后报人事处。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七、岗位待遇及要求
1.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 业绩符合《云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中第四类及以上人才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工作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3. 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聘用人员待遇按《云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学校积极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聘用人员申报各类科研和人才培养等项目。
4. 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招聘“教学科研岗位”2名和“教学科研辅助岗位”2名,工作地点为云南省普洱市,待遇按云南省相关政策及热带作物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与要求
1.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8]35号)进行处理。
2. 招聘负责人、招聘领导小组成员、考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导师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 招聘工作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4. 招聘工作由云南农业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九、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云南农业大学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3. 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227681
(二)监督电话:0871-65227694
(三)云南农业大学网站:http://www.ynau.edu.cn
附件:
1. 云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岗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云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辅助岗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 《云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党政联发[2017]3号)
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