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郴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2人)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
(五)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及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
市精神病医院:0735-2891665
市第二人民医院:0735-2812307
市中医医院:0735-2287050
(二)考务咨询
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0735-2350064
(三)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735-216906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735-2368332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9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0904).xls
附件2:2019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