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报经平顶山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单位工作,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卫东区大学生村干部没有年龄限制);
5、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6、能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公共就业人才网站(http://www.pdsjob.cn/#/ww/index)、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至2019年10月12日。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019年10月17日9:00至2019年10月2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18日至 10月22日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10月21日17:0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10月21日17:0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 2019年10月21日17:0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9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9年10月23日17: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两科,计60元。
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在报名网站公布。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8、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东区农村任职2年以上大学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系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等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加分项目在本次招聘中只计一次,不进行累计。
提交材料:
(1)《卫东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3);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岗计划、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交相关证书。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及聘用入编后。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