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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选)聘48人公告

2019-10-30 16:52  |  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公司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19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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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工作需要,特委托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惠民公司),招(选)聘一批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主的理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按需设岗、定向招(选)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的原则,通过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

  二、招(选)聘具体事项

  (一)招(选)聘岗位及数量

  1.岗位一:招聘驻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根据工作需要,派驻辖区派出所、法庭、信访、人社等单位)。

  2.岗位二:选聘驻村(社区、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38名

  具体分配岗位见附件1。

  (二)招(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调解工作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岗位一年龄要求为21-35周岁(即1984年11月1日至1998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二年龄要求为21-65周岁(即1954年11月1日至1998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35周岁以下的人员申请担任专职调解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户籍要求为海南省户籍且在三亚市吉阳区长期居住,各村(社区、居)专职调解员岗位即岗位二只限本村(居)户籍人员报名原则上以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村长、老教师、老知识分子等“五老乡贤”退休人员为主。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或劳动教养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现任村(社区、居)“两委”干部和村(社区、居)小组正副小组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岗位待遇

  岗位待遇由基本工资(28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绩效工资(900元/月,绩效工资自2020年2月1日(含当月)起执行)组成,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考核等情况进行浮动。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退休人员选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1.预防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

  2.积极宣传《人民调解法》,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法的内容,明白人民调解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和优势;

  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类纠纷信息和动态,对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疏导。对疑难重大纠纷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4.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和审定人民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和归档、统计上报等工作;

  5.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

  6.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报告辖区司法行政部门;

  7.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和基层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8.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选)聘程序

  (一)发布招(选)聘公告

  《招(选)聘公告》信息首次将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http://huiminhr.cn/)及三亚惠民公司订阅号同时发布。

  (二)报名工作

  1.本次招(选)聘,岗位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岗位二采取各村(社区、居)推荐方式

  2.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

  (1)三亚惠民公司(三亚市迎宾路与海螺一路交汇口苏商大厦1211室)。

  (2)岗位二由各村(社区、居)将《吉阳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推荐表》交吉阳区司法局,审核后转交三亚惠民公司,并由三亚惠民公司通知被推荐人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

  4.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一需提供《三亚市吉阳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岗位二需提供《三亚市吉阳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推荐表》(附件3,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推荐表》相关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4)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须现场校验原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打印学信档案http://www.chsi.com.cn/)。

  5.本次招(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及推荐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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