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16人)
附件:
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理工大学位于重庆主城区,溯源于1940年创办的国民政府兵工署第11技工学校。原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归重庆市管理,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有花溪、两江、杨家坪等3个校区,占地2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
经过近80年的建设,建立了理、工、文、管、经、法、医、艺等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目前设有本科专业6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5个、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项目20个。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示范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有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43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8000余人,累计为社会输送10余万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专职辅导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或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的海外高校毕业生。如为博士研究生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研究生可放宽毕业学校要求。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一览表》(附件1)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指未到36岁,在1984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特殊紧缺的优秀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下午17:00止。
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上提及的相关证书的有效证件电子版,包括:①有效本人身份证件;②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双一流高校或非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毕业生需提供优秀毕业研究生证书;③1寸证件照;④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⑤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⑥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承诺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相关材料。
凡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如实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将以上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至:cqutzp@vip.cqut.edu.cn(压缩文件及电子邮件请统一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名称”命名,附件须控制在5M以内)。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各岗位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在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理工大学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环节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及上级安排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重庆理工大学网站上通知(http://tz.cqut.edu.cn/)。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等,考试范围将适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学校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重庆理工大学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重庆理工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的人员,实行事业编制,由学校与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及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政策执行。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九、其他
(一)联系方式
人事处:陶老师(023-62563354)
电子邮箱:cqutzp@vip.cqut.edu.cn(接收考生报名简历)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ut.edu.cn
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rsc.cqut.edu.cn
(二)本简章由重庆理工大学负责解释。
(三)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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